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重庆四部门联合发布问题婚姻登记十大典型案例

2023-04-14 06:03:50     来源:上游新闻

4月13日,重庆市检察院联合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10件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资料图片)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重庆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在2022年5月联合出台《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实施意见》《重庆市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在全市集中开展问题婚姻登记专项整治活动。

专项整治活动启动以来,全市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部门强化跨部门协作,建立台账开展清单式集中整治,共排查发现案件线索301件,妥善处理问题婚姻登记案件196件。其中,审判机关制发司法建议33件,判决登记无效、离婚、撤销登记68件;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含类案检察建议)55件,推动民政部门撤销或变更婚姻登记79件;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相关案件5件,出具证明撤销登记8件;民政部门主动撤销重复婚姻登记41件,切实维护了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前妻离家20年杳无音信,查明后撤销结婚登记

4月22日,彭某某与申某某在原璧山县某镇登记结婚。2004年申某某离家出走后下落不明。因申某某结婚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不真实,导致彭某某多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或向民政局申请撤销婚姻登记均未被受理。璧山区民政局将该线索反映给璧山区检察院后,彭某某于2022年6月22日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区民政局撤销其与申某某的婚姻登记。

璧山区检察院在四川省德昌县检察院的配合下,先后到德昌县乐跃派出所、乐跃镇政府进行调查核实。查明申某某系1985年出生,因与彭某某登记结婚时未达法定结婚年龄,故使用了虚假的公民身份号码到当地政府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且申某某已于2009年因病去世。2022年7月21日,璧山区检察院向璧山区民政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及时撤销彭某某与申某某的婚姻登记。璧山区民政局随即撤销了彭某某与申某某的结婚登记。

本案系璧山区检察院通过川渝协作机制实质化解虚假婚姻登记类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件。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调查核实权,查明申某某以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的事实真相后,与民政部门共同为民办实事,解决了困扰彭某某20余年的难题。

一方用虚假身份信息结婚,20多年后要离婚却离不了

2001年6月,张某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与熊某某在沙坪坝区某镇登记结婚。2022年2月,二人到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办理离婚登记,该局发现张某某身份证与婚姻登记记载不一致,故未予办理离婚登记。熊某某多次申请更正婚姻登记未果,遂将该局诉至九龙坡区法院,请求判令其将原婚姻登记中张某某的身份信息更正为现有的身份信息。

为查明案涉婚姻是否应当被更正,九龙坡区法院、检察院联合开展调查核实,经调取《婚姻登记档案》、调查张某某身份信息及原婚姻登记的身份证、询问当事人、走访了二人所在的社区。查明张某某婚姻登记使用的身份证号码查无此人,张某某现有的身份证号码能与之对应,某镇民政办的社会事务职责已移交至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2022年6月9日,检察机关向高新区公共服务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更正该案的婚姻登记信息。高新区公共服务局随即作出更正决定,随后熊某某申请撤回行政诉讼。同月15日,区法院裁定准予熊某某撤回起诉。至此,困扰熊某某、张某某的婚姻登记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一方用伪造身份证结婚,多方核实后婚姻登记被撤销

2007年7月,卿某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以卿某名义与杜某某在巴南区南彭镇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生育两子。杜某某得知真实情况后,起诉至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要求与卿某离婚,但卿某不认可二人是夫妻关系,法院认为应先解决婚姻登记效力,驳回了杜某某的起诉。杜某某又起诉至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要求撤销与卿某的婚姻登记,该案交叉至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因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被法院驳回起诉。

2022年4月,杜某某申请监督,綦江区检察院依法受理。承办检察官开展了以下调查核实:一是邀请人民监督员通过“微信视频+同步录音录像”方式对涉案当事人进行询问。二是委托四川省中江县检察院围绕卿某某、卿某与杜某某的关系开展调查。三是到綦江区公安局调取相关材料。四是到巴南区民政局了解情况并听取意见。查明:卿某某确系使用伪造的身份证明以卿某名义与杜某某办理结婚登记。綦江区检察院于2022年4月26日向巴南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及时核查、撤销杜某某与卿某的婚姻登记。巴南区民政局接到检察建议后,于2022年6月18日撤销了杜某某与卿某的婚姻登记。

上游新闻记者 何艳

编辑:陈璐

责编:林祺

审核:周尚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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